工作累了,難得有假期,決定獎勵一下自己去shopping。
其實購物是一個無底深潭。
要滿足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不難,
去個超市掃盡一個月的日用品,再揀一籃零食,都只盛惠幾百元,
任你食、任你用,花得幾多?
只是那些不需品,往往花了收入的大部分。
買一個袋,百元多可以買到個又漂亮又實用的小鋪頭貨,
如果要加個牌子,加多幾百,lesportsac, umbrella, adidas...
嫌不夠豪,anna sui, agnes b, Coach, Prada,Gucci... 再多個零
盡地一煲,來個LV,盛惠一個(至N個)月的糧。
就是那些不需要的物品,它的價值是不需講道理的。
完美是最花費的,由80分去到90分,所花的是由30分去到40分的十倍。
不要誤會我是反名牌分子,
事實上我欣賞agnes b 袋漂亮耐看,羨慕某人的COACH 手袋,
街上看到還是會定神偷看多兩眼,
只是要自己掏腰包的時候,又會萬個不捨得,
望完一個又一個,逛了一間又一間, 最後運吉多,買的少。
看來香港不能靠我振興經濟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1 comment:
恭賀大BB個blog復活!yeah~~
Post a Comment